一) 對已發生
橡膠制品焦燒的膠料處理:
1) 對焦燒
橡膠制品程度輕微者:
將膠料投入開煉機上軋煉薄通,開始時輥距可稍太些,然后將輥距調小至0.5~1.5毫米。同時加入l~3份的硬脂酸。這時輥溫應控制在45℃ 以下,裝膠容量宜少,為常規混煉膠容量的1/2,操作過程可采用直接落盤的方式軋煉,膠片不須包輥,每經歷5次薄通為一個階段,對輕度焦燒的膠料,薄通經一個階段或兩、三個階段即成。停放24小時,可摻入正常膠料中使用。
2) 對焦燒橡膠制品程度稍重者:
這時膠料中已有少量的熟膠粒子,但面積不大,膠粒較小,可將膠片在開煉機上薄通軋煉,輥溫和輥距與上述的操作相同。在薄通軋煉時加入塑解劑五氯硫酚鋅鹽2份一3份,軋煉5分鐘,再加入軟化劑。淺色或彩色膠料,可加入少量的松香或萜烯樹脂;黑色膠料則可摻入松焦油。使膠料軟化,加入量約為5~l0份,使之混煉均勻。薄通后下片。此種膠料可摻入正常使用的膠料中應用,但摻用量不宜過多.約為正常膠的5 ~10 即可。
3) 對焦燒
橡膠制品程度較嚴重的:
合成膠如丁腈膠.困軋煉時生熱大,丁腈膠又較硬較韌.混練時易發生焦燒。尤其是填充配合劑較多時更甚。這時可發生焦燒的膠料投入開煉機中軋煉、薄通的情況如前述,但是不只是加入塑解劑五氯硫酚鋅鹽,而且要加入活化劑420。通常是加入五氯硫酚鋅鹽2份和活化劑420約l份。活化劑420的化學名稱為2、2 二硫代雙(叔丁基化對甲酚),是再生膠生產時常用的活化劑)。加入五氯硫酚鋅鹽軋煉2~3分鐘后,再加入活化劑420軋煉3分鐘,再薄通,加入軟化劑液體古馬隆樹脂,或是松焦油.或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對丁睛膠來說)。經塑解、軟化的焦燒膠料可摻入正常使用的生產膠料中。為保證不影響質量,加入量不宜太多,一般可加入上述膠5份左右。
二) 在生產工藝操作過程中防止
橡膠制品焦燒:
生產中應防患于未然 采取下列措施防止焦燒:
1. 原材料要稱量準確,尤其重要的是促進劑和硫化劑的用量更應稱量準確,切忌磅秤失靈或稱量錯誤 各種促進劑要辯清,不要弄錯。
2. 混煉時加藥料的順序要正確,通常混煉加料順序如下:
生膠一氯化鋅、硬脂酸一防老劑一補強劑與油料軟化劑交替輪番加入一硫磺一促進劑一膠料下片。
切忌在較高的溫度下軋煉時,加料順序顛倒,促進劑在最后階段加入,這樣做較安全。
3. 促進劑和硫化劑加入時,應采取分多批次加入,每批次加入量宜少,而且應分布均勻。避免集中于局部區域,造成焦燒
4. 應嚴格控制輥筒溫度,或是密煉室溫度.強化冷卻水循環,加快冷卻。采用溫度較低的深井水來冷卻,效果更佳同時還應將貯存的膠料放置于溫度較低的地方,切忌靠近暖氣熱流或受陽光直接曝曬。
剛軋煉下片的膠片,溫度較高,不要打卷密實,以便散熱,最好是薄片通風冷卻。